中新网广州10月29日电 (记者 王坚)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(下称“珠江委”)29日发布消息称,为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,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,该委已完成珠江流域片*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抽查复核。
珠江委介绍,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,直接关系到河湖管理和水利改革发展大局。为管好“盛水的盆”,该委组织技术力量,严格依照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《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、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划,对流域片全部规模以上河湖(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)管理范围逐河逐湖、逐段逐片进行核实,对规模以下河流进行抽查复核,共复核3770条河流及20个湖泊,河道长度总计约12.7万公里,抽查范围覆盖珠江流域片8省(自治区)62个地级市(州)的全部县级行政区。
珠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经此次复核发现,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存在降低设计洪水标准、故意避让建筑物、河湖管理范围线未衔接等各类问题,以一省(自治区)一单方式向各省(自治区)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。
该负责人透露,下一步,珠江委将指导督促流域片各省(自治区)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问题进行整改,并重新履行公告程序,确保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及规划要求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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